民事
+山东淄博+你好,我是山东淄博一个小区的住户,这两天小区楼下贴了一张告示
+山东淄博+你好,我是山东淄博一个小区的住户,这两天小区楼下贴了一张告示 +山东淄博+你好,我是山东淄博一个小区的住户,这两天小区楼下贴了一张告示,内容是小区内水管工程改建,要求每个住户交两千多元的改造费,章是淄博市自来水公司盖的,交钱的地方是自来水公司或是小区物业。改建包括楼道内公共部分和每户家中的部分,把原来的金属管道换成PVC材质。我们之前未得到任何通知,也没有与小区任何住户协商过。在告示最后还写新管道更改后旧管道就停水,意思就是不交钱就停水。想问一下,自来水公司具有这种强制执行的权利吗?这种收钱的行为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信用户(山东-淄博)
提问时间:2014-02-28 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