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店铺租赁合同为三年,签订半年后出租方要求交3万元买经营权,否则租给别人
店铺租赁合同为三年,签订半年后出租方要求交3万元买经营权,否则租给别人 朋友在一商场租了一个商铺做服装生意,店铺租赁合同为2013年7月2日至2016年7月2日。
2014年2月26日,出租方要求承租方交3万元买经营权,否则租给别人。且说下午5点就会转租给别人。
但合同第四条: 双方的违约责任。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都必须遵循协议。若乙方中途违约,乙方上交甲方的3000元保证金不得索回。如甲方中途违约,则需付给乙方3000元。
请问碰到这个问题该如何解决?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anlby(湖南-株洲)
提问时间:2014-02-28 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