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我们公司欠员工工资不给,现在公司要恶意注销,我们应该
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给予赔偿。
到当地劳动局投诉!
公司法第193条第3款规定:“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19条中也有相应的内容。如公司老板(包括所有股东)违反了法律相关规定,你们有权直接起诉老板(包括所有股东),索要赔偿。
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尽快到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给予赔偿。越早越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