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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地补偿款分配不公的问题
关于征地补偿款分配不公的问题 我们村在2013年有部分耕地被企业占用,其中有我家的耕地。补偿款的分配方法是:以家为单位,人多的按人头数,地多的分按地数。其他村民都是以这种方式分配,而我家有7口人属于人多的应按人头分,确按了地数分,只分了我们四个人的。
问题是补偿款在分完一个月后我家才知道,没分给我们家。我们去找村长理论,他说钱他做生意用了,过了2014春节给我们家。但只有4个人的分别是我的,我父母的,我妹妹的。没有我妻子和我两个孩子的(是双胞胎)。理由是我家是名誉户口《就是不承认我家是村里人》另一个理由是村民自治法说村里人不同意分给我们家。这四个人的是看在我家为人老实,村里有用得着的地方总是全力以赴。所以才给4个人的。
原因是我家是从陕西搬来的,我爸爸是住老爷家,我姥姥年迈生活不能自理,让我爸爸来养老送终并继承他的宅基地和耕地,现在我们陕西那面什么也没有了。我们搬过来也20多年了,在当地派出所也上了户口,户耕地也一直是我家在耕种。我和家里人找了村队长,村长,还有书记好几次,他们都说没有我们的,还说村里以后分耕地也没有我妻子和两个孩子的。 作为农民没有耕地怎么生存? 后来又找了镇政府,他们又说我们的情况特殊,让找村里解决,像踢皮球一样把我们推来推去。
请问我们这样情况该怎么解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engji……(河南-濮阳)
提问时间:2014-02-27 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