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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与男方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离婚协议男方1次性支付女方两万元

本人与男方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离婚协议男方1次性支付女方两万元 本人与男方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离婚协议男方1次性支付女方两万元,但男方要求分月支付,每月支付两千月,可以打欠条给女方,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男方所打的欠条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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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短信用户(安徽-淮南)
提问时间:2014-02-27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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