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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纠纷

借款纠纷 A从自己的银行账户转存一笔款到B的银行账户借给B。没有任何的借条。事后A为了叫B还这笔欠款.A把B的一辆B名下的汽车、身份证、汽车行驶证扣押。以此作为叫B还钱的手段。请问B如果不承认曾和A的这笔借款.法律上是否可以?A的这种扣B汽车不归还B的行为是否合法?B是否可以通过公安机关报案拿回汽车?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风图案(海南-海口)
提问时间:2014-02-27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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