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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位土地承包纠纷

企业单位土地承包纠纷 我是吉林省洮南市东方红畜牧场职工王永飞靠种地生活,第一承包期从1998年---2013年止。2014年开始第二轮承包分地原则是按职工分地,每人一晌承包地、二亩口粮田,家属按户口每人分二亩口粮田。现在我爱人和孩子的口粮田却没给,询问场方领导回答是我家户口是2009年迁入的不符合场方规定。场方规定2008以后进户的不发包土地。但这项规定并没有经过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发布。我们并不知情。我想咨询这项规定合理吗(我的职工承包地和口粮田已给)我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大家帮助我一下 ,  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wangji……(吉林-白城)
提问时间:2014-02-27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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