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土地赔偿事宜
关于土地赔偿事宜 我是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县人,我们村里几年前开始都开始卖土地,我也一直都有,从去年开始就没有分我的了,说是有规定,出嫁后一年就不再享受分配,后我听说广德县有规定,只要是农嫁非自己和子女都享受分配。而且我们县别的地方都有此例,并都分到了;后我找过村委会,村书记说,农嫁非肯定是有的,让我问下我们队队长,我们队队长说这个我们队有规定是不会有的。我咨询过律师,律师说这种案件法院二年前就不受理了,让我去找队里商量。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吗?谢谢了!请帮帮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iran1……(安徽-宣城)
提问时间:2010-10-11 1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