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关于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以及民事赔偿的问题
关于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以及民事赔偿的问题 结婚8年时间,女儿7岁,儿子3岁,女方自打工后出走,两年没有回家,已经在外面有了其他男人(却又其事但难以搜集证据),两年间没有打电话问过孩子的情况,今年过年回到娘家,婆家把人叫回来,第二天早上就准备走,(和外面的男人联系好了)和丈夫发生冲突,打了女方,女方跑回娘家,现起诉至法院请求离婚,要一个孩子(要孩子的目的是不愿意支付抚养费),孩子主要由奶奶爷爷照看。我是被告人男方,我同意离婚,但是要抚养两个孩子(女方和孩子没有感情,不会照顾孩子,且条件没有男方优越),并且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以及请求女方赔偿精神损失方可离婚,不知我的诉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kl13……(甘肃-庆阳)
提问时间:2014-02-26 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