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 想问分居没到两年 女方还在哺乳期 女方坚决要求离婚
具体要看感情破裂证据情况
第一次判决离的可能性不大。
分居不满两年,男方没有法定过错,女方起诉离婚,第一次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女方三期:孕期、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哺乳期,男方无权起诉离婚。
可由女方起诉或由男方在孩子一周岁以后起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具体依据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可能性大,关键是看你们夫妻感情是否完全破裂
如果你不想离婚,即使对方提出诉讼离婚,你表达出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或愿意弥补,维持,第一次诉讼离婚法院通常不会叛离
一般是不会的
主要看双方是否都想离婚。欢迎来电。
第一次判决离的可能性不大。
要看你的意见。
你好,只要女方坚持,还是可能的。。
请采纳、、
主要看感情是否破裂无和好可能,一般情况下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第一次判不离。
您好!
(一)建议协议离婚,如果协议不成,起诉离婚;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法院是否判决准予离婚是由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来定的,一般第一次不会判决离婚。祝好!
您好,分居一般都是不在一起生活,分别居住在两个地点,有性生活不代表不分居。
分居两年可以作为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依据,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1,关于是否能够离婚:
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只要法官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的,就会判决离婚。
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双方分居满两年、家庭暴力、重婚或有恶习屡教不改等。而司法实践中,一般第一次起诉法院很可能不会判决离婚,给对方一个冷静期,6个月后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你好,一般第一次不会判离,如果女方在半年后再次起诉,法院有可能判决离婚的。
你好,你如不想离婚,可以坚持不离,一般第一次起诉法院是调解.
您好,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一年内或终止妊辰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一)一审期间未发现女方怀孕,二审期间发现怀孕的,应直接撤销原判,避讳原告的诉讼请求,不必发回重审。若在二审判决生效或离婚调解书送达后,女方发现自己怀孕的,不能以此为由提起再审。
难以预测,参考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女方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的话,法院可以直接判离婚。详情可来电咨询。
你好!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且男方不同意的话,通常情况下,第一次判离的概率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