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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一年后我可以追加孩子的抚养费吗

协议离婚一年后我可以追加孩子的抚养费吗 2013年1月11日我们协议离婚,当时住房(2010年买入共花了23万)一套归我,我付给男方10万元,一年内付清。
    孩子归我抚养,他每年给孩子5000抚养费,至孩子18周岁。
    债权债务没有
    以上是离婚协议的内容,今年的抚养费他不给了,用那十万抵消,我现在可以追加孩子的抚养费吗,5000确实不够用,另外离婚时他有定期存款,住房公积金等,我现在可以申请分割他隐瞒的财产吗,那房子会不会也需要重新分割呢?
    他现在年薪加奖金10多万,我怎样才能替孩子追加抚养费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59316……(河北-石家庄)
提问时间:2014-02-26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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