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1方不愿意离婚,另1方起诉能否可以离掉
如果有证据证明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是可以的。
如果对方坚持离婚的,法院可以判决离婚的
司法实践中一般判不离,但在6个月后再起诉,判离的可能性就非常大。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看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 我的补充: 2014-02-26 14:21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看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
如果有证据证明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