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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我的家人在我县医院住院后,住院的费用明细有两项多开的费用共计两千多元,我想咨询一下,医院是不是应承担法律责任?我们多负担的费用是不是医院能返还回?医院是不是还有赔偿责任?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YMC4585(河北)
提问时间:2010-10-11 12:44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李建成律师
2010-10-11 13:22
你可以要求对方及时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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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新律师
2010-10-11 13:32
与治疗无关的费用 可以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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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新律师
2010-10-11 13:56
你好,对于医院多收的费用,可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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