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家里东西被别人搬走了,该怎样要求赔偿?
家里东西被别人搬走了,该怎样要求赔偿? 我的一套老房子是一门两户,四间房一户两间,住着A(我自己)和B一户人家,两户人家都搬走了多年,但是我的很多家具和东西都还在房子里。现B的两间房租住给C,由于某种原因B要求C三天内退房,B说B的家具不要了可以由C处理,C当时不在西安,找了C的姐姐D帮忙搬家,D找数人去搬家时由于不知道是一门两户,误认为一门一户,A(我)家两间房的钥匙挂在门后,D便打开了我的两个房间,将我的旧式家具(柜子,床垫,显像管显示器等杂物)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变卖给收废品的,并且将我家里弄得特别乱!我床下的一个密码箱里有结婚时的一个玉镯子和一副银筷子(虽然价值不高,但纪念意义重大)不见了!可现在D说当时发现了密码箱,当场打开了,里面是空的,有三人左右在场。他们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吗?我该要求如何赔偿?他们在场的作证密码箱是空的有效吗?对我意义重大的筷子我能要求精神补偿吗?现在我感觉被抄家了,很是气愤!要求怎样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43617……(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4-02-25 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