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有件事想咨询1下,去年从1个债主手上接了1个饭店,饭店分为两部分
你好,可以要求对方滕地的。。。
请采纳。。
你接的房子是你债主原来整体承租的吗?然后你从债主手里接的时候是整体接么?第三人是从你的债主手里租的房子么?可有合同?如果是你债主整体承租后来在第三人在场的情况下整体转租给你,第三人知情的应当对你履行合同,交给你房租,第三人提出的没和你签订合同不具有抗辩力,你可以依法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如果不行可以起诉他。至于他骚扰你可以报警处理。房东那边如果你和取代了你债主的位置和他签订的租房合同你是有义务支付房租的,你和第三人的事不牵扯到房东,人家只问你要钱是对的。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你只能找租给你的债主主张权利。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