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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和朋友打架 经派出所调解签字 并带他去医院检查

和朋友打架 经派出所调解签字 并带他去医院检查 我和朋友共3人吃饭喝酒 由于酒后言语上的冲突 发生肢体冲突 朋友当即报警 到了派出所由民警进行调解 双方签字同意 出了派出所我就带朋友去医院检查 检查结果医生建议复查 隔天又带朋友去医院复查 挂水配药 医生建议留院观察 我朋友不想住院 挂完水就结束了 所有的医疗费由我支付 并写了一张协议书 协议双方此时了解 以后不能以此事追究任何责任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kaka13……(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4-02-24 16:5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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