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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登记错误,如何撤销的问题!

土地使用证登记错误,如何撤销的问题! 兄弟二人分家,将老宅院的东西各两间房分于兄弟二人(有分家文书)。86年办理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出现错误,将两处房到一个房基地使用证名下,交给弟弟。现弟弟根据房基地使用证为由,独占该房基地,故此产生纠纷。(10年前拆迁后,房基地上现已无地上物。)作为哥哥的一方该如何维权?能否申请撤销86年的宅基地使用证?该处房基地没有使用多年,是否仍归个人所有?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iop369(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4-02-24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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