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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电瓶车被物业悄悄拖离且收取搬运费问题
小区电瓶车被物业悄悄拖离且收取搬运费问题 位置:郫县红光镇名城左岸小区
时间:2014年02月23日
事件:02月23日回家发现停在门口电瓶车已不在,且现场未发现被物业拖车后留下的纸条或者告知,在业主不知情且未留下纸条告知的这种行为是否可以理解为偷盗行为,并且物业取车时物业称需要收取劳务费,称发票有改物业公司提供。该物业公式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已经到期,未进行续签。
疑问:1、这种取车行为是否可以理解为偷盗
2、收取此种劳务费是否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439135……(四川)
提问时间:2014-02-24 0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