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问下,这种暗示是否真的存在?
问下,这种暗示是否真的存在? 问下,这种暗示是否真的存在?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之前对我一个要追的女孩发了要毁容的短信,后来我被拘留了10天,现在放出来了,警察在放时候说,如果我再去找那个女的,哪怕什么也没做,只要人去了,就构成以暗示的方式威胁对方,可以随时再以发送恐吓信息治安管理条例第42条再拘留我,问下,这个情况存在吗?是不是真的只要我出现在那个女的周围,让那个女的看见了我,就真的构成以暗示的方式再次发送了要将对方毁容的威胁信息而再次拘留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ip(上海)
提问时间:2014-02-23 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