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员工驾驶面包车撞电瓶车,责任怎么划分?

员工驾驶面包车撞电瓶车,责任怎么划分? 员工驾驶面包车在上班时间左转时与直行在快速路(三车道)的最左侧车道(快车道)的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电动车驾驶员受皮外伤(事后在医院照片,检查,医生建议开点药回去涂涂就可以)但是伤者坚持要住院打消炎针等),我方也支付了所有的检查费和第一天的输液费。请问律师这种情况责任应该怎么判定?

交警开始还说面包车全责,后来我方提到电动车行驶在快车道上后,才说我方负主要责任。转到民事调解科处理,现伤者已经没事,要求我方负责把电动车全部修理好,并支付他在医院的所有费用,在额外赔偿2000元费用,我方不同意。现在行驶证还扣留在交警队已经2个多月了,调解科说如果伤者不同意调解,只有等伤者到法院起诉我们,要不然这个事情就不能解决!!我想咨询下交警队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合法?
还有现在员工已经离职,我方又应该怎么处理?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nsysn……(贵州-黔西南)
提问时间:2014-02-23 00:22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