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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酒后打架

酒后打架 先是双方在饭店同一饭桌上发生口角,未有身体接触.后我方直接被拉到饭店外路上,对方被留在饭店里面,相互又对骂了几句.对方直接拎着啤酒瓶从饭店冲出,砸在我方头部,当时我方用随身携带的钥匙链上的装饰多功能小刀(不是纯粹的管制刀具,有一些实用性的东西,还带有红酒开瓶器之类的)扎在对方的小腹部上,后我方主动报警,之后就直接去了医院,我方头上封了三针,对方缝了5针,刀深有5厘米大概.现在请问谁要付的责任大些,他的伤是否构成了轻伤,如果我们都鉴定之后,双方伤情一样,或者,我的轻他的重,该怎么负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f7875……(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0-10-10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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