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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配套上水管道维修责任界定

房屋配套上水管道维修责任界定 住户一层,室内水表至室外供水阀门之间的供水管漏水(在不用水的条件下水表停止),但室内有渗水现象,判断为一层室内地下供水管漏水,此部分管道装修时未曾改动。
现在物业推给业主自己维修,理由是“供水管漏水在室内地下、故属于业主专有部分,所以应由业主自己维修”
请问律师:1、该部分供水管道维修应该责任归谁?
          2、是否有相应明确的法律依据?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yhzone……(北京)
提问时间:2014-02-21 19:1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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