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1个问题,婚前买的房子,付的首付,只写了女方的名字
这是属于共同财产的,如果离婚双方可以分的
个人财产。
这是婚前财产,不能认定是共同财产 。
根据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该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房屋归产权人所有,但是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你们在后期的按揭使由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共同支付的,离婚时,你可以就这方面举证,索取该部分财产。
不属于共同财产!
婚前买的房子,谁付的首付,房子就归谁所有。
属于个人财产,但对于婚后还贷部分可视为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