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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我刚买夏利车,钱已付,身份证没带结果发票当天就没开,没买保险,交通队没有注册,但有临时牌照。
结果我开车肇事了,《撞人》我负全责。
车辆现被扣押。对方住院手术了。《膝关节骨折》《费用是对方先垫付的》
对方的费用我需要赔付。这一点明白。
关键是《这种情况的车辆,交通队依法如何处理呢》?
《此车目前应该归类商品车》?
法律依据又是什么呢?
我又应该如果处理呢?
请高人指点。拜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iuqin……(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0-10-10 11:57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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