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首先感谢您,我的问题是这样,我姥爷名下有1处老院,大舅
你好,法律规定“地随房走”,也就是说宅基证虽然是他儿子的名字但是房子是你大舅二舅和你妈妈共有的,可以三方写个共有协议,你二舅方不同意的话,只能通过诉讼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