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这个婚前协议双方自己签订,不去公正是否有效?
这个婚前协议双方自己签订,不去公正是否有效? 婚前协议书
协议人(甲方):
协议人(乙方):
经协议人自愿协商,现达成婚前协议如下:
第一章 夫妻间生活守则
第一条 夫妻之间应相互信任、相互忠诚。若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行为不轧,或做出任何伤害夫妻感情的事,应视其情节严重进行处理,处理决定权由受伤害一方决定。
第二条 若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对另一方有包括言语上的辱骂或其它家庭暴力行为,应在短期内妥善处理并道歉,若受害方不原谅其无理行为,则过错当事人应无条件同意受害方的离婚申请,并视情节严重对受害方进行赔偿。
第三条若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感情出现变故(移情别恋),或其它异性朋友过于亲密,则该当事人不得欺骗其变心行为,坦白相告。且与另一当事人协商处理该问题。若受害伤不想原谅过错方,或过错方有欺瞒行为,则受害方有权要求过错方无条件答应任何合理要求,包括离婚。
第二章 双方个人守则
第一条 不得出入色情场所及沉迷赌博。
第二条 不得与妻子/丈夫或家人以外的异性有过份、及不必要之亲昵举动。
第三条 不可作出伤害妻子/丈夫的行为,包括心理上、生理上。
第四条 夫妻双方需要定时向报告行踪。在任何时刻,均不能失去联络。
第五条 夫妻双方不可无故夜不归宿,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得到对方许可。
第六条 如反以上条款中的任何一条,对方有权要求违反方答应任何处罚,包括财产处罚及离婚。
第三章 财产问题
第一条 双方当事人必须勤俭持家,不得乱花钱,夫妻财产共同保管。
双方每月所发工资必须如数上缴,并存入夫妻银行卡内且由夫妻双方保管。银行卡由甲方保管,其密码由乙方保管。双方每月从两人工资内取出所必需的开支,急需用钱且有合理理由可申请。
第二条 如双方婚姻出现问题,进行离婚,甲方自愿放弃双方所有财产。
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协议人签字盖章(甲方): 年 月 日
协议人签字盖章(乙方): 年 月 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angmi……(黑龙江-大庆)
提问时间:2014-02-19 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