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我及四十多户邻居的房子于2009年3月30日与当地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置换原拆迁地点新建的房子,开发商保证在去年2009年10月31日交房,并给每个安置户下了承诺书,2010年9月起通知安置户接新房钥匙,但至今没有房屋验收许可证,开发商也承认房屋尚未验收,政府部门也在做我们的工作接房,请问开放商应该给我们怎样的违约补偿?还有没验收的房子除了事故谁负责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