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问题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需要确定遗产的范围、继承人。
应该分割!
这个问题相对复杂了一些,首先需要区分发现的这部分财产时谁的,另外怎么分和父母谁先去世也有关系,要结合以上情况综合分析。如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咨询。 我的补充: 2014-02-19 10:39
这个问题相对复杂了一些,首先需要区分发现的这部分财产是谁的,另外怎么分和父母谁先去世也有关系,要结合以上情况综合分析。如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咨询。
协商不成,让他起诉吧
目前法律对一次性工亡补偿金的判决是有争议的,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以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险活动,适用本法”。工伤保险应属于《保险法》规定中的“人身保险”,本案中的“一次性工亡补偿金”属于“保险金”,依照以上法律的规定,应视为死者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之规定,作为死者之姐、妹属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时无权参与分配死者的一次性工亡补偿金。
第二种意见认为: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12月20日修改、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九条明文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此案当事人所争议的为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所争议的焦点在于作为死者的姐、妹是否属于汤旷明的“近亲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六)项的规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女子;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则规定,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女子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小孩的姨作为死者的姐、妹,属于法律规定的近亲属范围。另外,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12月20日修改、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九条将原《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直系亲属”修订为“近亲属”,充分说明将作为旁系血亲的兄弟、姐妹列在“近亲属”的范围之内。因此他们可以参与分配死者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笔者同意第一种意见。
要确定财产是谁的,以及取得的时间。
看具体情况而定
要确定财产是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