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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
房产继承
房产继承 父亲名下的房产<<已过身>>.母亲占一半,余下的一半其子女和母亲平分,我想了解.母亲所占有的房产比例.可否能由母亲提前做好遗嘱.将她的产权只赠其中的一个.<<比方就是给儿子本人>>.如果接受后.所赠与的房产,儿子的配偶有否资格拥有?所赠与的遗嘱是否有法律效力?谢谢`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ebT1881(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0-10-09 21:50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10网律师
2010-10-09 22:15
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接受的,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其配偶是可以拥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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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云律师
2010-10-10 06:38
可以按你的说法办,获得遗产后,儿子的配偶即有资格拥有,赠与的遗嘱如果程序上没问题,将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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