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我在新疆库尔勒,2008年7月进入当地电力公司工作,于2009年初购买单位内部的集资建房

我在新疆库尔勒,2008年7月进入当地电力公司工作,于2009年初购买单位内部的集资建房 我在新疆库尔勒,2008年7月进入当地电力公司工作,于2009年初购买单位内部的集资建房,2010年4月交房。2010年8月我与本单位另一职工结婚。该职工于2007年进入单位,当时也购买了1套单位的住房。但是2套房子的房产证一直到2013年12月份才办理(到现在还未办理完)。然后现在单位通知我们必须要退掉1套房,请问单位的做法在法律上合适吗?(经后来了解,虽是集资建房,实际办理的是商品房的房产证,应该是具有完全产权的那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信用户(新疆)
提问时间:2014-02-18 14:1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