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我在南京,在赶集网上看到转让高配二手笔记本的信息,然后联系对方
我在南京,在赶集网上看到转让高配二手笔记本的信息,然后联系对方 我在南京,在赶集网上看到转让高配二手笔记本的信息,然后联系对方,异地见面街边交易,我看好电脑配置把钱交给了对方,没有发票,回家后重装系统发线电脑配置都是假的,对方把广告删了,手机卡扔了,卡名也不是对方本人的,请问我甘愿受损失吗,现在没什么证据,有什么好办法,为什么有的派出所说没证据,没法管?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信用户(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4-02-18 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