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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

人身伤害 我与朱某。王某、连某在吃饭。这时王某某进来了我们便一起吃。一会王某某便一个人要的酒和菜在我身后一桌吃.不知道怎么王某某就把酒瓶砸到我们这桌上,砸的一桌饭菜没法吃.我便站起来推了他一下问他怎么回事,他便用酒瓶猛击我头部,我就在半清醒状态下与他厮打.在厮打过程中把鱼缸打碎后,这时饭店老板和连某,朱某把我们拉开。随后我在朱某.连某一边报警一边把满头.满身是血的我送去医院,经医生检查我头部有四处伤口共缝了20针,其中一处3乘3乘3厘米,头皮脱落.右手食指肌腱断裂。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rrsrr……(山西)
提问时间:2014-02-18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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