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属于承包还是雇佣,责任怎样划分
承包关系属合同之约,合同只要不违反国家的强制性法律规定都有效,同时,有效合同比法律规定具有优先的效力。
雇佣关系是指经约定在雇员与雇主之间产生的由雇员向雇主提供劳务,雇主向雇员支付报酬的民事法律关系。
所以,你们之间属于雇佣关系
《侵权法》
第三十五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所以,根据双方过错承担责任 我的补充: 2014-02-17 21:05
如果你存在过错,那么根据双方过错承担责任
你们与沥青供应商之间应属于个人劳务关系。这种清罐活动算是赚外快,按利益所在风险所在的原则,应当由沥青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何况这种清罐行为并非你们在拌合站上班的本职工作,因清罐受伤,不属于工伤,而且,拌合站对于你们的受伤没有过错,因此,责任在沥青供应商。当然,你们对于损害的发生或扩大可能也有一定的过错,比如操作不当,或者工作不专注等等。
属于承揽性质。。。
依侵权法35条,完全由供应商承担责任。和老板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