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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离婚房贷如何认定

离婚房贷如何认定 我是男方,婚前父母出钱交首付,婚后父母还贷,房子是我的名。我妻子起诉离婚,要分房子贷款和增值部分,但她没有任何还贷证据,只是口头上说,还贷的钱是她把钱给我了,我又转交给我父母的,而后我父母拿着我们的钱还贷的。我俩结婚3年,孩子2岁,我们都是固定工作,月收入3000左右,共同生活3年积蓄20万元,我父母还贷都是他们亲自去银行还的贷款,小票是我父亲签的字,但交的是现金,是我父母的钱。司法解释三,婚后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不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吗?现在婚后贷款部分怎么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我个人财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泰迪旺旺(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4-02-16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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