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公交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
根据你所提供的信息,回答如下:
1、作为乘车人,如果受到人身损害,既可以起诉公交公司,也可以起诉小车,当然,如果认为构成伤残,可以先进行伤残鉴定;
2、如果起诉公交公司,因为是交通事故,当然可以在交通事故发生地海淀区起诉,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从法理上分析,既可以侵权为由起诉,又可以违约为由起诉,建议以侵权起诉!
3、如果起诉小车车主,那就要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有必要,可以在起诉前进行诉讼前财产保全,扣押小车;如果小车全部责任,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12万内予以赔偿;如果不足,小车车主承担赔偿责任。
4、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在法定假期同样可以计算,如果确定法定假期加班的,计算3倍。休息时间的误工费根据医嘱计算时间。
5、确定营养费的最重要的根据是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参考依据是医疗机构的意见。一般来说,一般的伤害可能不需要赔偿受害人的营养费。因为就一般伤害而言,受害人一般不需要特别补充营养。但是,也有例外情况。因为伤害重,不一定造成残疾。反之,伤害轻,也不一定不造成残疾。赔偿义务人对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就受害人不需要营养费、医疗机构出具意见时所提的营养费数额过高等举证,由人民法院根据证据规则进行裁判。营养费的给付时间参照误工费时间。
关于营养费的具体给付标准,没有明确规定,审判实践中可以参照受害人实际需要补充营养的情况酌定。与确定营养费的根据一样,在确定营养费给付标准时,严格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另外还有一项审判政策,就是营养费的确定要根据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还不发达、人民的生活水平总体还不够高的具体国情,以及营养费的标准不如其他赔偿费用标准具体,相对来说比较抽象的特点,营养费的支付不能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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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当地的标准计算的
可以在海淀区起诉公交公司
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比较严重,建议起诉并申请法院查封肇事车辆,如果构成人身损害或者伤残的建议先去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等级鉴定;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12万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
可以在海淀区起诉公交公司赔偿
可以在交通事故发生地海淀区起诉
可以在事故发生地起诉公交公司
可以以侵权起诉公交公司,可以在交通事故发生地起诉。
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比较严重,建议起诉并申请法院查封肇事车辆,如果构成人身损害或者伤残的建议先去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等级鉴定;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12万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
可以起诉公交公司,可以再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所在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赔偿内容涉及误工费、医疗费、交通费等,但是像营养费需要有医生的嘱托才可能会被支持
报警没有?警察认定责任后,既可以主张公交公司 , 小车司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也可以主张公交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详谈电话或短信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条 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条 其他法律对侵权责任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百零二条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赔偿参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详谈电话联系
应当由伤者起诉公交公司,可以在事故发生地起诉。 我的补充: 2014-02-16 16:38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从你表述的伤情看,不会支持营养费。
可以。需要有医院证明。
可以起诉公交公司。公交公司对乘客具有安全保障义务。可到事故发生地海淀区起诉。可要求赔偿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按照交警事故认定承担赔偿责任,可起诉解决。
1、可以起诉公交公司赔偿;2、应该在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3、可以要求误工费,不构成伤残误工费不超过2 各月的;4、误工费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收入赔偿,无法证明的按照社会评价工资计算。5、一般事故不构成伤残,没有营养费的。严重的住院期间给付营养费,每天一般10-20元。
根据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可以起诉公交公司或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可以选择要求公交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肇事司机承担侵权责任,具体建议能来电详谈。
你的亲戚可以起诉公交公司,因是你家亲戚与公交公司形成客运合同关系。
你好!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你亲戚乘坐公交车发生交通事故,那么可以根据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认定,起诉肇事者或者说是侵权者,如果小车和公交车都有责任,那么应当起诉公交公司以及小车司机和小车的保险公司,那么这是按照侵权之诉起诉;
如果只起诉公交公司,建议以违约之诉进行起诉。
2、如果按照侵权之诉起诉,可以在事故发生地起诉;
但是,如果只起诉公交公司的违约责任,应当在公交公司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3、对于要求赔偿的各项费用包括:住院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误工费的计算如果没有形成残疾的情况下,可以根据人身损害误工损失评定标准予以计算。如果形成伤残的情况,按照发生事故之日起计算至伤残鉴定结果出来的前一天;
4、至于营养费的计算,如果治疗病历、出院证或者出院医嘱当中有加强营养或者注意营养,那么就应当计算营养费,如果没有那么法院大概也不会支持;
如果还有疑问,欢迎电话联系!!
本案可以以运输合同起诉公交公司,也可以以侵权起诉小车司机,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需要医院的证明。
可以起诉的
可以要求误工费
营养费要看合理费用
你好:可以以侵权为由起诉公交公司、小车司机。以客运合同违约为由起诉公交公司。
误工费以扣发工资为依据
营养费以医嘱为请求依据
看过你的问题后,现回复如下:
1、关于诉讼主体的问题,原告只能是你亲戚,你无权起诉对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交通事故,由侵权行为地法院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如果是在海淀区发生,可以在海淀区法院提起诉讼。
2、关于被告的问题,如果交警认定对方小车有过错,可以起诉对方以及公交司机共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如果小车没有过错,可以起诉公交公司要求赔偿。
3、误工时间以及休息、营养时间,需要进行伤残鉴定才能知晓。一般鉴定结论会鉴定出误工时间多长。法律并没有规定春节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不需要承担误工损失,因此应当承担误工损失。
4、是否承担营养费,需要有医嘱或者鉴定意见才能确定。一般情况,如果没有医嘱,要求营养费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规定,侵权人还应当承担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补助伙食费、营养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精神损失费、残疾赔偿金。
6、如有疑问,欢迎继续追问。
你好,可起诉公交公司。可以在交通事故发生地海淀区起诉。
可要求误工费。
营养费按当地标准计算。
可以起诉公交车耍求赔偿,误工费以实际上发生为准,在所在地法院起诉。
公交公司没有提出和解吗?先协商为宜。
可以在交通事故发生的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按照北京标准计算。
一、要看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怎么认定的,如果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小车司机负全责,你就起诉小车司机及他的保险公司,如果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小车司机与公交车司机均有责任的,按照责任比例起诉小车司机、公交公司及他们的保险公司。
二、交通事故引起是纠纷在由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可以要求误工费,如果你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固定收入计算误工费。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参照当地标准计算。
四、营养费要根据医生开出的疾病证明书确定需要补充的营养及时间。
你可以起诉公交公司,可以在事故发生地起诉。
至于误工费能否主张需要看你的工作性质。休息时间根据医嘱规定,可以计算误工费。营养费的话根据当地的标准计算。
可以起诉公交公司,可以在事故发生地,即侵权行为地起诉
首先,你可以在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其次,实际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再次,营养费一般需要医院的证明,如果伤得不严重,法院一般不会支持营养费的请求的
可以的在事故发生地。营养费32元1天,误工按前12月平均工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怎样确定的,如果两车均有责任,我认为从侵权的角度,两车都应该给予赔偿,当然您也可以直接起诉您所乘坐的客车,这类案件一般是在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人身伤害的范围包括误工费赔偿,关于这部分费用的赔偿问题,诉讼过程中需要向法院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首先要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若认定书上说公交公司和小车司机都有责任。则可以以公交公司和小车司机为被告提起侵权之诉,此时的管辖法院是侵权行为地(即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
其次,若你在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竞合时选择提起违约之诉,则此时,只能以公交公司为被告。
误工费要看实际的误工损失。这方面要有医院的出具的休息证明。营养费也要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及他自身的伤残情况来定。
1、作为乘车人,如果受到人身损害,既可以起诉公交公司,也可以起诉小车,当然,如果认为构成伤残,可以先进行伤残鉴定;
2、如果起诉公交公司,因为是交通事故,当然可以在交通事故发生地海淀区起诉,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从法理上分析,既可以侵权为由起诉,又可以违约为由起诉,建议以侵权起诉!
3、如果起诉小车车主,那就要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有必要,可以在起诉前进行诉讼前财产保全,扣押小车;如果小车全部责任,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12万内予以赔偿;如果不足,小车车主承担赔偿责任。
4、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在法定假期同样可以计算,如果确定法定假期加班的,计算3倍。休息时间的误工费根据医嘱计算时间。
5、确定营养费的最重要的根据是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参考依据是医疗机构的意见。一般来说,一般的伤害可能不需要赔偿受害人的营养费。因为就一般伤害而言,受害人一般不需要特别补充营养。但是,也有例外情况。因为伤害重,不一定造成残疾。反之,伤害轻,也不一定不造成残疾。赔偿义务人对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就受害人不需要营养费、医疗机构出具意见时所提的营养费数额过高等举证,由人民法院根据证据规则进行裁判。营养费的给付时间参照误工费时间。
关于营养费的具体给付标准,没有明确规定,审判实践中可以参照受害人实际需要补充营养的情况酌定。与确定营养费的根据一样,在确定营养费给付标准时,严格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另外还有一项审判政策,就是营养费的确定要根据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还不发达、人民的生活水平总体还不够高的具体国情,以及营养费的标准不如其他赔偿费用标准具体,相对来说比较抽象的特点,营养费的支付不能过高。
在海淀区起诉公交公司赔偿
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比较严重,建议起诉并申请法院查封肇事车辆,如果构成人身损害或者伤残的建议先去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等级鉴定;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12万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
由于乘客在购票之后即意味着已公交公司建立了旅客运输合同关系,建旅客平安送抵目的地是公交公司的基本合同义务,在此过程中因为公交车和第三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旅客受伤的,属公交公司违约,公交公司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故,受伤乘客可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对公交公司提起违约之诉,在双方无约定的情况下,违约之诉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由于乘客受伤是在公交车上,受伤结果与公交公司行为有因果关系,且公交公司有过失,因此,本案又符合侵权之诉的构成要件,受伤乘客可根据侵权责任法对公交公司提起侵权之诉,侵权之诉由被告所在地或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规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法律对法定节假日期间能否主张误工费无明确规定,但你有权主张,至于法院能否支持可有法官自由裁量。至于出院后必要的修养期,只要有证据证明,当然可以向公交公司主张。
需要说明的是,无论第三方是否主动并积极向你履行赔偿责任,公交公司都有责任首先向你承担赔偿责任,在赔偿之后公交公司可以根据交警的责任认定及其他证据与第三方进行交涉,解决责任分担的问题,但这不影响公交公司依合同法或侵权责任法向你承担责任的义务。
可以诉至法院
按照当地的标准计算,各个地区的标准不同,放假期间不属于工作时间,不能要求赔偿误工费,可以在交通事故发生地提起起诉,
可以选择违约或侵权
你好,可以在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误工时间、营养时间可以参照医嘱病情证明书或以鉴定结论为准来计算 我的补充: 2014-02-19 15:54
事情小建议协商解决,走程序很麻烦
您可以起诉公交公司,到事故发生地或公交公司所在地均可,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在法定假期同样可以计算,如果确定法定假期加班的,计算3倍。休息时间的误工费根据医嘱计算时间。确定营养费的最重要的根据是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参考依据是医疗机构的意见。
营养费的标准根据医嘱及当地生活水平计算
约律师见面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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