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承租的公产房,父亲去世了,我的继母也去世了,我现在过去住,继母的儿女来撬锁闹事该怎么办?
您可以报警,或者让对方起诉你,如果你父亲先于你继母去世,那么你继母享有变更承租权,但是承租权并不是物权,没有实际的价值,不能再转给其他人,不能再次继承。公产房产权人是国家,你现在可以变更承租人,然后对方就很难主张权利了。
没有权利,不属于遗产,不能继承。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无权要钱。
报警。
你可以继续承租。
不适用继承
你享有继承权,其无权要钱。
对方没有权利继承,公产房可变更承租人.你尽快变更承租人.对方骚扰,继续报警.
公产房纠纷法院暂时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