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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的咨询

关于离婚的咨询 律师您好!男方是景德镇人,目前在广州上班,女方在景德镇。男方和女方已经没有感情了,很想离婚,但是对方不同意离婚。说起分居的话已经有4年了,但是这个是不是要女方签字才算是分居成立?要是女方坚持不签字呢?女方目前没有工作,有一个小孩,要是走法律途径的话离婚会不会判?那小孩会不会判给男方?要是判给男方的没有人带小孩,男方也在外地上班,要是判给女方的几率大不大?有什么办法能离婚?
很想知道答案,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鲍(江西-景德镇)
提问时间:2010-10-09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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