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遇到这样的房东我们该怎么做????
遇到这样的房东我们该怎么做???? 两年半前我母亲租用了一个楼层开办幼儿园,租期为十年,租金在合同上都有明确的标注。去年初房东见我们生源多了就说要加租金,从原来的三万变为六万,可合同上写得很明白,三年内租金为三万,从第四年起每年递增两千。上学期就说要不给六万就赶走我们,我们没答应。后来他们就把共用的天井用铁丝网围了起来,然后把建房时的建筑垃圾都丢了出来,这大大的影响了幼儿的学习环境,因此我们的声音少了不少。这两天开学我们去到那里一看,铁丝网里竟然养起了鸡。而且还给了我们一张告知书,明令我们务必在2014年8月31日前搬走所有物品,否则房东将视为无用品处理。
试问:1.房东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做法能成立吗???
2.租赁合同内没有写明对方违约时的赔付条款,如果我们想通过法律来诉求因他们违约赔付我们的投资及收益的做法能成立吗??
3.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之前我们应该如何准备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97311(广西-崇左)
提问时间:2014-02-23 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