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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恋爱期间购房,离婚如何分割

恋爱期间购房,离婚如何分割 在恋爱期间女方、女方母亲和男友三人合伙购买期房,房价总价100万,在领结婚证之前一次性付清。女方母亲出资70%,这笔款项是从她的银行账户打到女方的银行账户,再由女方的账户再打入开发商账户;女方出资29%,是从女方的银行账户打到开发商账户;男友出资1%,是他刷他自己的信用卡支付到开发商账户。这三笔款项都有银行转账凭证可以证明出资。

  房款付清后男女双方结了婚,并育有一子。因为是期房,房产证在结婚后一年多才办下来,上面写的是女方、女方母亲和男方的名字,共同共有。

   现在男方起诉离婚,可这套房产在三年前就卖了,卖了200万,当时是夫妻双方和女方母亲一起商议决定卖的,有公证书可以证明。卖的款项还给女方母亲之前的出资70万后,又用其中100万为改善女方父母的居住条件,给女方父母买了套房子,登记在女方父亲名下。剩余的30万在卖房后这三年内用于日常生活开销,仅剩下5万左右现金。

   请问:1.现在男方有外遇起诉离婚,要求分割三年前卖掉房子的200万的购房款,法院会怎么判?
    2.给父母购买的100万房产是否可以认定为儿女为孝敬父母,让他们安享晚年而对父母的赠与?当时买房时男方知悉并无异议,并且当时根本没有说是借给父母钱让父母买房一说,所以没有借条,没有证人证言或者相关录音证据证明为父母借债,男方在现在离婚时能对女方父母主张债权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飘雪1122……(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4-02-15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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