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你好  我今年5月份在沈阳苏家屯区 首付购买了一套房子   但当时售楼小姐跟我说首付百分之30就可以   可直到8月份银行贷款也没批下来   售楼小姐打电话通知我  说银行要补交百分之20   外地户口要首付百分之50贷款才批得下来   , 由于我本人在韩国工作  ,为补交房款的事又坐飞机回到沈阳。当时售楼处人员跟我一再保证  说这50交上了 贷款不成问题,我说这次如在出问题贷不下来款   我就要退房了,他们收了钱马上就变脸,说这是你和银行的事,我们只是在中间协助贷款 ,银行不给你钱   ,我们也不能退首付款给你,并告诉我说  你有事找银行去.《在交了首付百分之30时  售楼小姐给了我一把装修钥匙  并口头告诉我让我装修,  房子现在几经装了一半 还砸了墙,我不知道怎样做 我才能将首付款和装修的费用都要回来》 还有就是如果要起诉  由于我本人不在沈阳  如果请律师代理,这个费用是怎么收的  房款一共才十几万 .望留言回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其文()
提问时间:2010-10-09 09:33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