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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人身伤害

人身伤害 春节的时候 和朋友一起玩还喝了点酒当时都没喝多 走的时候他送我回去的路上 把我推倒在地造成我的脚踝双面骨折 当时他拿了医药费 保证说把的伤看好为止 可是后来他家人从来没和我联系过 作为他也很少给我打电话 中间我问他要过两次钱一次3000和一次1000的 都作为了医药费 可是医生说会留下后遗症 刚开始我还想着看在朋友的份上差不多就算了 可是到现在也没和我联系 所以我越想越窝火 想咨询一下 走法律程序会怎样?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xM2290(河南-洛阳)
提问时间:2010-10-09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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