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 烦请各位经验丰富的律师解答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作如下回答:
1、一般情况下第一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原告除非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否则法院不会判离。如果坚持离婚,只能等6个月后再次向法院起诉。
2、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不同意离婚,并且6个月内无新情况、新理由限制原告继续起诉,其目的是为给双方一个冷静磨合的机会,如果6个月后,原告坚持起诉离婚,此时法院一般都会推定夫妻感情破裂,判决离婚。但也并不尽然,如果法院认为原告第二次起诉时夫妻仍有和好的可能,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时,第二次不判决离婚也是有可能发生的事情。
3、关于手机短信的证据:如果您仅有手机短信这一证据,没有其他证据,并且男方对这一证据不予认可,法院一般不会据此认定男方有外遇。
4、如果第二次起诉想顺利离婚,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
(1)起诉书中离婚的理由要充分,不能笼统的写一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无法共同生活”,必须写明感情确已破裂的理由,无法共同生活的原因,体现出起诉方要求离婚的决心。
(2)必须收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除了你手中的短信证据外,还要收集双方分居的证据,现在对方是否还在家居住?如果坚持要离婚,最好以分居状态持续到第二次起诉离婚。 除此之外,还要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其他证据。
(3)庭审中态度必须坚决,一定不能犹豫,如果开庭时犹豫不决,会误导法官认为双方感情没有完全破裂。
综上所述,只要准备充分,证据充足,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都会准予离婚,如果经济条件可以,最好聘请律师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
以上回复,如对您有帮助,敬请采纳;如有不解,请及时追问,或来电咨询,韩丽丽律师团队愿为您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1、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第一次起诉原则上不会判离的,隔六个月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离。
2、起诉要有证据,短信还是要提交,证据不是对方想否认就可以否认的。
3、家暴应当及时报警,一则震慑对方,二则报警有出警单,可以作为证据。 我的补充: 2014-02-14 19:40
其他问题你可以补充。
1、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2、子女抚养权。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比如,住房情况、收入情况、思想品德情况、身体情况都是考虑因素。“一方在婚姻过程中曾经有过出轨”反应了道德有问题,这是有利于另一方的条件,但必须保留证据。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
3、离婚时的财产处理纠纷
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时财产处理的范围应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只能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能分割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
4、离婚后的债务清偿纠纷
夫妻离婚时,在由谁偿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负的债务问题所发生的争执,称为离婚后的债务清偿纠纷。《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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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不需要等6个月起诉,只有判决不离婚时才需要等6个月;建议你最好委托律师起诉离婚。
第二次诉讼离婚,通常都会叛离
1、六个月以后再起诉
2、不能,不够。
你好,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离婚,具体如下: 对于一方不离婚法院是否会判离婚:
一般情况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就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如果有一方不离婚,那么法院一般都不会判离,但是法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我的补充: 2014-02-14 14:13
对于财产:
可以要求分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而且男方有过错,可以要求过错方不分或者少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 (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婚姻法的司法解释规定,协议离婚后一年内,一方对财产分割反悔,有权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但必须查明是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才会判决重新分割财产。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
依据《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和长期的司法实践,其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 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
抚养费:(1)父母有固定收入的,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2)抚育费的办法可根据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适应定期给付。但父母从事农业生产或者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稳定的固定收入的,可以按季度或年度支付现金或实物;特殊情况下,可一次性给付。对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务折抵子女抚育费。(3)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4)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子女满18周岁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如父母有给付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但这类子女一般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完全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离婚后的债务清偿纠纷
夫妻离婚时,在由谁偿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负的债务问题所发生的争执,称为离婚后的债务清偿纠纷。《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诉讼地:诉讼需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一年以上的法院,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可以起诉要求精神赔偿
您好,分居一般都是不在一起生活,分别居住在两个地点,有性生活不代表不分居。
分居两年可以作为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依据,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1,关于是否能够离婚:
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只要法官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的,就会判决离婚。
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双方分居满两年、家庭暴力、重婚或有恶习屡教不改等。而司法实践中,一般第一次起诉法院很可能不会判决离婚,给对方一个冷静期,6个月后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不必撤诉
一般二次起诉判离的可能性较大,但是为了顺利离婚,建议你收集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包括录音证据,邻人证言,与第三者入住酒店的记录等,如果自己不能调去,可以在起诉后申请法院调取。
1,按法官的说法,您撤诉后,六个月再起诉。或者等待法院判决后,再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2,在撤诉的六个月内,如果对方实施家庭暴力,您立即报警,这是最好的证据。至于您手中的短信,等起诉时,提供给法院,法院质证后,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法院判决是否解除婚姻关系,参考如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3,再没有起诉的期间,建议您搜集共同财产的线索。一旦发现对方转移财产的情形,建议立即起诉,申请财产保全。主张分割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4,离婚案件涉及个人隐私,详谈电话或短信联系。
1.六个月后在起诉,一般会判离婚
2.只要你证据充分,就算对方不同意,法院也会依据事实判你们离婚
需收集感情破裂证据起诉
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都会判离婚的。
通过两次起诉离婚,第二次法院一般判决离婚
1)关于是否能够离婚:
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只要法官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的,就会判决离婚。
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双方分居满两年、家庭暴力、重婚或有恶习屡教不改等。而司法实践中,一般第一次起诉法院很可能不会判决离婚,给对方一个冷静期,6个月后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关于财产分割:
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取得的财产,没有特殊情况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但一般不存在赔偿的问题,就离婚要求精神损失费或青春损失费的,法院不会支持。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关于债务承担: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属于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否则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4)关于孩子抚养权: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
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
不能以不要抚养费为由剥夺对方的探视权,是违法的。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a)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b)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c)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5)关于管辖法院和所需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被告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法院都可以。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诉状、双方身份证件、结婚证以及要求分割财产的证明等相关证据
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2、可以单方面提出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3、孩子由谁抚养这得看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至于财产,一般一人一半这样来分割,有过错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无过错一方还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包括精神损失的赔偿等。
不能撤诉,让法院判不离。判决生效后,你可以在六个月之后再起诉离婚,那时候判离的可能就比较大了。至于他有第三者的证据,光有短信是不足够的,最好有其他证明佐证。
您好,撤诉与否均可,不撤诉最坏的可能性就是判决不准予离婚,则您仍然可以在六个月后重新起诉,但是,时间上会拖得久一些;
撤诉,法院很快可以裁定,然后您六个月后再来,就可以节省一部分时间。
一般来讲,两次提出离婚,判离的可能性相对很大。
您可以提供手机方面的短信,还可以在对方实施家庭暴力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以保全证据,至于其他婚外情的证据,只能是找得到就找,找不到也确实很难举证
短信应当和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才行
1、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家庭暴力或者又充分的证据证明有第三者(一般的短信往来是不能证明的)应该判决离婚;2、没有充分的证据也不应该撤诉,以证明你离婚的坚决;3、撤诉或者或者第一次起诉离婚判不离婚后的6个月后,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则上法院都判决离婚,不会不判决离婚的,法律不能捆绑夫妻。4、因为离婚的原则是感情破裂,你方坚持离婚应该属于感情破裂,当然有对方破坏感情的证据,家庭暴力、吃喝嫖赌、有外遇等等一般第一次也可能判决离婚的。5、和法官沟通感情也会加快离婚的。
1、不用撤诉,由法院依法判决。
2、手机短信作为证据用。
你好!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对于法院裁判离婚案件,应当是以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为裁判标准,所以你需要准备的是证明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的证据;
2、对于你所说已经两次起诉,但是都没有能够得到裁判文书,你撤诉后如果你掌握了相应的证据,可以随时再次起诉离婚,不必再等待裁判以后半年起诉,所以你的律师的做法对你来说节省了时间;
3、对于你所说的手机短信,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是只是这一种证据是不能证明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还应当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形成证据链,来证明你们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并证明对方的行为导致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有过错;
4、你提供的短信息作证据,首先应当证明这两个手机是谁使用的,使用这个手机的人与你丈夫是何种关系,如果能够有其与你丈夫在一起很私密的照片等情况就更能够证明问题;
5、鉴于你已经两次起诉,最后都是撤诉,那么你在此起诉就基本能够证明你们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要不然怎么会一直起诉对吧,但是你也应当提供让法院信服你们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的相应证据;
6、你可以在平时与他聊天或者协商处理问题时采取录音等手段收集一些证据,或者也可以在对方对你进行家庭暴力的时候报警,报警记录是很好的一个证据,另外你也可以在对方出其不意的时候跟踪一下对方,看对方是否与你所说的第三者在一起,如果在一起时你可以照相取证,作为你再次起诉时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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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无新六月不起诉,第二次再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一般法院调解不成是会判离的。
2、你应当向法院提交你老公有外遇出轨的证据,你说的手机短信,就是直接证据可以向法院提交的。
1、可以要求法官判决,如判决不准离婚的,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2、可以作为对方有过错的证据;
离婚的法定理由是感情破裂,按照你所说的,已经失去感情基础,第二次诉请离婚是应当予以支持。
起诉。
可以。
坚持。
建议应与律师联系,依法维权。
可以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的离婚的可能性很大的。从证据方面来说,手机短信可以作为证据,但是还需要补强证据来证明你们夫妻感情彻底破裂。
一、建议不撤诉,让法院直接下判决,若法院判决不离婚,你可以讲法院的判决书作为下次起诉的证据,这要下次再起诉,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大。二、手机短信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建议律师帮助你维权,固定相应对方证据,从而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离的。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短信的证明力不大
1、符合法定事由。
2、意义不大。
有太多担心就委托律师办理你会放心些。会给你需要的帮助。这种男人真可恶。
收集证据再次起诉。
不应撤诉。应当由法院判不离。待判决书生效后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到时基本上是会判离的。
1、再次诉讼2、二次诉讼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大。
你好!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没有充分证据证明感情已经破裂,法院通常不会判决离婚,第二次起诉判离的概率较大。你手头上能够证明男方有与他人同居、家暴的证据都可以向法庭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大小要看具体的内容。
建议你先由法院来判决,然后你们双方分居一年后,再次起诉,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判离婚
你好,我觉得不必撤诉,让法院判决不予离婚,第二次起诉的时候,这个判决可以作为你们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一个证据之一。第二次起诉收集证据的重点,是这六个月你们夫妻感情没有合好反而更加恶化的证据。如果第二次起诉法院仍以证据不足不允许你们离婚,那就在六个月后再起诉第三次,这个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法院就得判决离婚了,一个人为离婚能起诉三次,感情不破裂也已经破裂了。
建议收集证据,证明对你实施了家庭暴力
六个月后再行起诉,一般情况下可认为感情破裂,此时判离婚可能性大
离婚案件,不建议撤诉,待判决不离后,6个月后再起诉。
第一次你为什么要撤诉呢?若第二次起诉他,他手机短信的证据,你要保存好,并把证据固定好!若你的决心坚定,那么你这个婚早晚都能离掉!可进一步电话咨询。
你好,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离婚,具体如下: 对于一方不离婚法院是否会判离婚:
一般情况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就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如果有一方不离婚,那么法院一般都不会判离,但是法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手里有证据可以提交,但是否采纳由法官来决定,如果还有其他证据佐证更好。
你好:不能撤诉,要法院判决
二次起诉一般判离,证据的内容是什么很重要,即使不能直接作为证据使用,但至少能做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