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违章建筑
违章建筑 您好!
我是一小区顶楼住户,我们小区是2001年建成的,我看到我们小区顶楼住户超过一半的住户在楼顶上搭建房屋或棚,于是我也在楼顶搭建了一个板房,但是我们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和城建的就告知我们是违法的,街道办事处并以它的名义给我家下了告知书,并且是我们不在场的情况贴在门上的,要求我们拆除,但是相关部门并没有对其他住户给予任何告知或者要求其他住户拆除他们的违章建筑,相关部门的这种做法合法吗?我可不可以告相关部门?拆除违章建筑的职能部门该不该街道办?如果我不自行拆除会有什么样的后果?相关部门他们的执法程序应该是怎样的?
因为小区其他顶楼住户的违章建筑是在以前就修好的,(部分顶楼住户说当时开发商给他们发了一个顶楼的使用证)请问他们可不可能受到相关部门允许或者办到相关手续同意其在楼顶搭建房屋、棚等违章建筑?法律上有没有说在某个时期以前修好的就可以不拆?如果没有这种说法我可不可以要求相关部门把小区所有的违章建筑一并拆除,而不是选择性的先将我家的拆除啦?如果相关部门的操作不合理,我可以到哪个部门去告他们?
急切盼望尽早恢复,我将深表感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qnuya……(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0-10-08 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