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连环纠纷问题 急 望解决
连环纠纷问题 急 望解决 我家是废旧收购的。一台废旧显相管扔在家门口(垃圾桶)旁。但又好象是人行道。一小孩路过,在我们完全不知情(我们当时在忙生意)的情况下被另一小孩推倒在上面手划伤(有点严重) 但小孩父亲后来就急忙把小孩抱回家,当时并没有向我们说明手划伤问题,当时时间是下午5点多,我看见了但没有上前询问,也不知道伤得怎么样(因为当时生意正忙)。 晚上9点多左右,(已经关门,被他们打电话喊出来)小孩的某位亲戚便纠结两个社会青年找上门来找麻烦。几番言语不合他们就动手打人,我也还了几下手,后来由于视力问题,被他们用石头砸伤嘴下唇,造成下唇贯穿伤,并且流血不止。送到医院缝了十几针。已报警,但还未解决。
请问,经济赔偿问题我们该怎么解决。? 他们够不够成故意伤人罪?而我们应该承担小孩医疗费用么?出与人道主义,我们又该承担医疗费用的多少?问题是我也有伤在身?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ipei1……(湖南-常德)
提问时间:2010-10-09 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