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老板用我的名字开店,离职后产生店面注销问题?
老板用我的名字开店,离职后产生店面注销问题? 我在2012年从公司离职,并且已经给我出具离职证明,老板在2011年的时候,用我的身份证在外地注册了一个专卖店,2013年该店关业,但是没有办理相关注销手续,也没有及时通知我。今年2月份我接到该地区税务相关部门通知,说要把我的个人信息,在相关部门拉黑,因为我恶意欠税。如果被拉黑,我的个人征信及以后在进行注册公司全部都用不了,所以我请假到该地区办理了相关手续,但是,涉及到专卖店所有的欠缴税额,我个人把钱给垫还了,现在我想问,原来的老板是否应该还给我这些钱,还有我的来回交通费用及误工费,是否应该进行赔偿。要是以后涉及到我的个人信誉问题,我有权利维权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zgcn(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4-02-12 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