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在校无故被扎成重伤
建议当面咨询一下律师吧。
应该由扎人者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校没有尽到管理上的责任要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根据你说的情况简要解答如下:
1、未成年人作为犯罪嫌疑人,首先要看犯罪时的年龄问题。根据《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具体构成什么样的罪行需要经过法院的审理认定。
2、学校在相应的范围内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3、未成年人作为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父母),应当对未成年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4、建议向法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和民事赔偿诉讼,以便更好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