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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给朋友,朋友经得我同意后又把款借给另一人,另一人直接写了借条给我。现在起诉至法院,我这算是民间借

借款给朋友,朋友经得我同意后又把款借给另一人,另一人直接写了借条给我。现在起诉至法院,我这算是民间借 借款给朋友,朋友经得我同意后又把款借给另一人,另一人直接写了借条给我,二个月后归还。另一人到期没有归还时,又重新出具了一份新的借具,之后又让他的公司在借具上签字担保。后朋友下落不明,现在起诉至法院,我这算是民间借贷还是债权转让?有效吗?需要将朋友列为第三人吗(原告、被告、法院都知道已下落不明,公安局已在公安网上发布了通辑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407908……(湖南-永州)
提问时间:2014-02-10 17:05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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