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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后的房产·财产·赡养纠纷

交通事故后的房产·财产·赡养纠纷 夫妻一方(女方)因交通事故身亡,夫妻共有财产:住房一套,门市房一套(无房产证,但有两人共同出资建设)。现在女方父亲要求把住房让给他们居住,门市房的租金权归他所有。夫妻育有两子(一子因交通事故身亡),外欠债务十多万元,现居住租赁的房屋中。请问能否要回住房及门市房?现在对女方父亲有无抚养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蒋海滨(山东-菏泽)
提问时间:2014-02-09 18:12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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