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您我婆家拆迁了,房子是他和他前妻盖得还有判决书,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解决
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解决
你好,按照当地的拆迁政策的补偿对象决定。建议积极收集证据,诉讼维权。 我的补充: 2014-02-09 15:39
诉讼地:诉讼需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一年以上的法院,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时效: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地的拆迁补偿政策是如何规定的?您提供的信息不全。详谈电话或短信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要看判决书的;
要回来需要证据;
为得到详细的解答,可以来电咨询。
您好,可以要回
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具体拆迁补偿标准,依据当地的拆迁补偿政策。
如果属于你的,你将其自愿赠与他人,如果意思表示真实,受法律保护。
是否可以要回,首先需要考虑你的意愿是不是真实的是不是自愿的,其次撤销赠与法律有明确的规定,要看你是不是符合这种情况。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你好,你如同意将房子给他女儿,已经过户的,不可以要回了,如没有过户,可以反悔,要求分割,协商不成,法院起诉解决.
看拆迁补偿政策中是否有你的补偿在内
你好,按照当地的拆迁政策的补偿对象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