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谈判
农民被招矿工因一次事故又被辞退,且承包土地被征用,失去了生活基本保障,却没有补偿金,我们该怎么办?
农民被招矿工因一次事故又被辞退,且承包土地被征用,失去了生活基本保障,却没有补偿金,我们该怎么办? 我们15名原某市矿务局的矿工人曾是此市某村村民。1991~1992年矿务局因扩大生产规模的需要,征用了我们15户村民承包的耕地,没有土地赔偿只给每户一个人招工的指标,安排我们到矿务局某井做采掘工人。在当采掘工人期间由于没有经验我们这些十几名工人中有一名工人因塌方事故而死亡。还有其他工人重伤、轻伤不等,因此使我们这些出身农民的工人产生了恐惧心理,不干正常上班,因此矿务局就以无故旷工为由把我们十几名工人按自动离职处理。现在我们十几个被处理的工人面临着生活危机,因为我们原本是农民,有自己的承包土地,而今我们失去了土地,失去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不知道上述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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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Lee_(吉林-延边)
提问时间:2014-02-08 23:56